穗南审撤告字〔2022〕1073号
经查,广州南沙区文鹤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27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监事系冒用吕艳香的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的监护人委托李凤喜提供了由李凤喜代举报人于2022年5月18日书写申请书原件、《基本信息表》、《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询问笔录》、由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022年5月19日出具的《证明》、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受理通知书、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07年7月5日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吕艳香的残疾人证等材料予以证实。上述证据共同证明吕艳香在广州南沙区文鹤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时已被确诊为智力残疾轻度四级,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智力水平、精神状况均与注册设立公司这一行为不相适应,其不具备对该行为及因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作出准确判断的能力。此外,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举报人吕艳香在进行人脸识别及电子签名时有监护人在场或彼时已经征得监护人的同意,且其监护人吕锡权委托李凤喜举报冒名注册的行为,足以证明吕锡权目前已明确拒绝追认吕艳香人脸识别及电子签名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南沙区文鹤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27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 020-3905095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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