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南沙区政府投资项目技术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技术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拟对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专家库作进一步扩充,请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按要求推荐备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专业
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等从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电气、暖通、概算、勘察、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廊、交通、园林、环保、节能、装配式等方面专业技术性工作并愿意参与我区城乡建设与管理活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获得高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
(二)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承担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施工图审查工作;
(三)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五)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两院院士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要求双面打印)1份,贴个人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若有)复印件各1份,送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专家申请表》电子文件可从以下邮箱中下载:kejiweiban_0325@163.com,密码:kjwb1234。
纸质文件寄(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南沙传媒大厦9楼建设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收件人:张工,电话:39007059。电子邮件发送E-mail:NSzhuanjiaku@163.com。
(二)单位审核与报送
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对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加注推荐意见后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退休专家无需盖章,可直接寄送材料。
(三)专家入库
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核遴选入库。
四、入库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优先受邀参加南沙区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初步设计评审会、专题研讨会等;参与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技术咨询论证活动;获得参加上述活动的劳务报酬。
(二)专家库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研究论证;对所提出的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对所知悉的重大决策事项有保密义务;主动开展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问题研究,积极向区政府建言献策。
五、其他
本通知长期有效,满足要求的专家可随时申请入库。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申请,如需更新信息请联系建设科技服务中心进行更新。
专此通知。
附件:1.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专家申报表
2.南沙区城乡建设与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