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3号)》的有关规定,现我局开展2024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月31日(5个工作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的是2024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奖励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年度申报,其中年度内申报内容涉及不同项目和奖励类别的,应分开申报。申请企业应当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具体项目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办事指南。
三、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注册登录,选择对应事项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申报项目形式性审查通过后,企业应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排序顺序打印一套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以备后续实地检查。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咨询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0-3905302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3号)
2.申报指南
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1.附件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pdf
2.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