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文件的通知》《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口岸规字〔2021〕2号文件的通知》规定,经企业申报、资料初审、实质审核、奖励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对2022年度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政策企业奖励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28日-12月4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20-39078067
附件:1.2023年(对2022年度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政策企业奖励拟兑现名单
2. 2023年(对2022年度的奖励)航运物流业航运专业人才奖拟发放人员名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