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9号)规定,全市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根据企业规模和性质的不同要求,分别在省、市、区三级商务部门完成备案。现将我区2023年第四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新增备案企业及确认注销备案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请注意,备案公示表示企业在提交备案材料时,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但不表明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保证。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存在风险,请注意识别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商务主管部门处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办理备案事宜。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