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南沙区全年累计处理污水9011.69万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42820.93吨(含水率80%),纳入市政排水管渠3994.53公里、市政污水(截污)泵站10座。南沙区污水处理费上缴区财政专户16,149.25万元,全部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特此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