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7478G/2023-0063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26
名称: 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一、拒绝月饼过度包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对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明确要求。

  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同时保证食品安全,不得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让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

  广大消费者应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月饼和“天价”月饼,反对奢靡浪费。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注意食品安全,妥善保留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发现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谨防旅游陷阱

  消费者应理性对待低价诱导宣传,特别要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警惕“会员免费畅游”等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揽客行为,防止落入黑心商家陷阱,要选择信誉度高、管理规范的旅行社,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放在首位。签订正规的书面旅游合同时,合同应对旅游的费用、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

  三、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提醒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更不能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对于包裹上的个人相关信息,建议消费者进行遮盖、涂抹或撕毁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投诉举报进行诈骗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经营者应合规、合理定价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五、经营者应按规亮价

  各经营单位要遵循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明码标价意识,做到公示位置醒目、公示项目齐全、公示内容完整。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此,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提醒广大消费者,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类消费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当地消委(消协)投诉进行维权,或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