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帮助市场主体更好理解集群注册与登记秘书政策内容、申请流程及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南沙区市场监管局拟邀请上述两个办法起草机构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开展政策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14:30时。
二、宣讲地点
现场宣讲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902室。
线上同步直播: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243 790 813 加入会议。
三、宣讲内容
1.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意义及适用范围;集群注册登记的条件、流程及材料规范;托管机构职责与监督管理要求;常见问题解答及案例分析。
2.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意义及适用范围。
3.现场互动交流。
四、参会对象
1.拟使用集群注册登记或开展登记秘书业务的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已备案或拟申请备案的集群注册托管机构;
3.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
4.其他有意了解政策的单位或个人。
五、报名方式
(1)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现场参会报名信息,受场地限制,现场参会名额有限,按报名顺序优先安排。
(2)4月27日14:30时前往「腾讯会议App-我的-扫一扫」扫码加入会议。
六、交通信息
自驾前往参会现场,可以导航至“融通大厦”,现场设有收费停车场;
搭乘地铁前往参会现场,到蕉门地铁站B出口前行500米,走过蕉门河水道分支引桥后左转直走50米(途经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右转直走50米到达融通大厦。
七、注意事项
可提前查阅两个办法: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zns.gov.cn/zwgk/zcwjjjd/zcwj/content/post_10068270.html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zns.gov.cn/zwgk/zcwjjjd/sqwj/content/post_10067488.html
为维护会场的秩序,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在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或静音模式。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市场主体科;咨询电话:020-3468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