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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65126/2021-00054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04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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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号)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4号)

  为进一步快速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区、村居和小区要进一步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扫(亮)码,重点加强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坚决守护好家园。
  二、各企业和机团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举措,教育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每天要清洁消毒,保持工作区环境清洁,切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要继续做好要求进店就餐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亮)码等防护措施。对不认真履行防控措施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市民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执法部门将依法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请全体市民、来南沙人员配合航空、铁路、水路、公路客运等运输经营单位的防控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凡抵南沙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抵南沙之日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报备健康状况并接受管理。

  五、倡议全体市民要在“穗康码”上主动填报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每日一报。要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好外出的个人防护,外出时一定要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商超、药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所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时间,与他人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