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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65126/2019-0008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管委办、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8-14
名称: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穗南府办函〔2019〕93号 发布日期: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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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4  浏览次数:-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国有企业:

  《广州市南沙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三届区政府第46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反映。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广州市南沙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我区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完成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基础上,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南沙”工程,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跨越。各项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大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定期集中学法及组织学法考试,汇总学法考试的结果并建档,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司法局负责)。按照谁发文谁负责的原则,对拟任区直部门领导干部职务的,进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其结果作为任职的参考依据(区人大选联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发文机关负责)。落实一年两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加强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区司法局负责)。

  (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行政执法培训,包括行政执法案件评点、执法依据、执法案卷等方面的培训,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开展联合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案卷整理水平,纠正不按规定或违法执法现象的发生。依托“广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推动学法常态化(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二、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功能,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的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司法局牵头,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构建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现代化制度体系(区司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四)抓好依法行政统筹,迎接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考核验收。落实《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广州南沙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和先行试点方案》,在南沙全域范围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统筹工作,贯彻执行《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2019年初完成对区内25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做好迎接省、市依法行政考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方案,迎接上级政府对珠三角法治政府的验收及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并通报全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各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五)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理顺行政区、南沙新区、自贸区的关系,优化行政机构的设置、政府机构的设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配合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消除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法律障碍,保障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区委编办负责,区委办、区府办、区司法局配合)。开展镇街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镇街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由“一支队伍”负责,实现“小网格、大服务、精管理、一支队伍管到底”(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委改革办、各镇街和各部门配合)。

  (六)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简政放权等情况,全面梳理并公布清单事项。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法定机构建设,完成法定机构组建、启动运行工作,并做好法定机构运作效果评估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镇街和各部门配合)。

  (七)深入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行实施自贸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定区层面的自贸区综合行政复制推广至全区的方案,切实推进全区域范围内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实行“大综合执法”。继续做好统筹综合执法案件系统的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执法文书与流程的调研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核发。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率先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责任、一个平台办案件、一套机制管保障”的综合执法运作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编办负责,各部门配合)。

  (八)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网上审批和信息共享,扩大归口关联审批范围,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联合审图”;落实“分布环评”实施方案;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带方案出让和交地即开工土地项目的审批流程,率先构建“一个窗口管受理、一颗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张网页优服务”的“五个一”全方位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全面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限时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部门配合)。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区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九)继续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2.0、“一照一码走天下”、商事登记确认制等商事制度改革,最大程度放宽准入、放开准营,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投资项目备案制。推行“一口受理,6+X证照联办”改革,定期梳理归并联办事项、流程,逐步扩大一口受理“多证联办”范围。探索“信息共享+证照联办”机制,推行“商事服务登记跨境通”。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全领域、全链条应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抽查等制度,建设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2.0版,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合格假定监管示范区”,营造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相匹配的宽松便捷准入环境。按计划完成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大数据的综合运用,实现精细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健全信息文稿审核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内容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加强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批准、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健全巡检、整改机制;加强网站创新服务,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和展现形式,提升公众获得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部门负责)。

  四、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十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审查及备案。落实《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和规范化,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政府法制机构的前置审查和统一编号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常态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并动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集中、专项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征询、收集区内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及实质要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贯彻落实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制度,主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确认工作。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防范、化解合同风险(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十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南沙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制度审查,对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镇(街)印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做法开展全面清理。清理出的政策措施依法废除或调整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五、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四)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组织编制2019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跟踪评估。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决策起草部门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十五)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形成全程决策台账(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建设,做好与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对接。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全覆盖,落实对行政检查的规范管理。统计分析2018年度我区行政执法数据,集中公示各部门和各镇街行政执法数据(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十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各部门和各镇街负责)。

  (十八)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区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文件(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配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各单位不按规定或违法执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区纪委监委负责,各镇街和各部门配合)。

  七、法治保障新区、自贸区改革创新

  (十九)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积极反映南沙新区、自贸区立法需求,支持配合上级人大和政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主动推进对改革创新成果适时用规范性文件予以固定,实施一段时间后经检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着力在投资准入、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先行先试,适时制定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引导、发挥和保障“双区叠加”的优势(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二十)加强对港澳和国际通行规则的研究。积极在投资制度、贸易管理、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构建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加快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一)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定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部门、镇街负责)。

  (二十二)加强专门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加大重点项目、重要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区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负责,各部门配合)。加大行政监督和行政督察力度,完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举报投诉和监督查处制度。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问责处理等联动机制,实现违法行政责任追究的常态化(区司法局、区公务员局负责,各部门和各镇街配合)。

  (二十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制度。区政府就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审查,支持和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定职权。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应诉的工作规定,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备案制度。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依法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区司法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四)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推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对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开庭审理,加强案件审理中调解的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中的督促、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加大行政复议通报力度,推行重大案件点评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纠错率,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文书公开和执行(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十五)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的联系机制,对行政应诉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和通报。督促行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十六)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用多元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完善大调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不断完善深化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无缝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合力共促和谐社会建设(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配合)。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作用,扩大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完善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区法院、区司法局负责)。

  十、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二十七)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法律专业的优秀干部在法制机构人员中的占比率,加大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任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干部。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提高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二十八)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室,继续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学者、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继续完善各部门独立设置法制机构及以政府法律顾问的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各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对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和律师进行选聘、组织、联络、考核等。拓宽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涉法事务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法律顾问工作。适时调整区政府法律顾问库名单。各镇街配备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区政府工作部门未独立设置法制机构的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员专职负责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事务。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实际需要,聘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和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并加强、拓宽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保障作用。加大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和律师进行择优选聘、组织、联络、考核等(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三十)构建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衔接协同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法治南沙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司法局负责,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区属相关国有企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