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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06491M/2024-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09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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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09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300号)精神,现将2024年我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

  二、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三、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钓具渔船主动向我局报备实行休渔的,也纳入休渔管理。

  请广大渔民互相知照并认真遵守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共同维护正常的休渔秩序。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