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农规字〔2021〕2号), 第六十四条“支持扩大农业保险,对购买政策性保险,区财政对保费的补助比例提高至90%,对政策性保险投保率达到70%以上的村,按保费的10%给予村集体投保奖励,每村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的规定,拟对横沥镇大元村、前进村和新兴村3条村村集体进行奖励,相关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拨付至村集体账户,具体补助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止,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查证核实。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468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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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1455
附件:南沙区横沥镇2022年村集体投保奖励资金明细表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