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的通知》(穗农〔2016〕195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猪屠宰场布局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农〔2019〕162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其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每头4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现对我区2021年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5天(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2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一)电子邮件:nsxmsy@163.com。
(二)致函: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3楼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邮编:511455。
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