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的通知》精神,对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100头、经本市畜禽养殖场备案和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养殖场的存栏能繁母猪按每头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存栏能繁母猪数量以2022年3月15日的实际存栏数量为准。现将《广州市生猪养殖场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审核汇总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2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一)电子邮件:nsxmsy@163.com。
(二)致函: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栋3楼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邮编:511455。
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广州市生猪养殖场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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