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精神,现将2025年我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
二、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三、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钓具渔船主动向我局报备实行休渔的,也纳入休渔管理。
请广大渔民互相知照并认真遵守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共同维护正常的休渔秩序。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 11440115MB2D06491M/2025-0008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
主题词: |
主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20-8498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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