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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MB2D114502/2022-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1-05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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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次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级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并定期听取局内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分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分局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政务处分法和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等,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调研,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同时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目前持证上岗率达100%。

  (三)注重培养法治人才

  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在编人员达5人,占比13.89%。建立法制员制度,由本分局法制员负责日常涉法事务的初步合法合规性审查,打造法制保障团队,把好依法行政“第一关”。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上级生态环境局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制定并印发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1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采购专业律师团队1个,规范我分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分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化审批手续。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穗环规字〔2020〕10号),对列入名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区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试行告知承诺制。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建设,审批部门可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不进行技术评估等实质性审查,有效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完成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宗。

  强化审批质量,提高审批速率。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开展环评审批技术检查和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有效提高行政审批质量水平。通过优化审批环节、落实分类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时间最短、材料最简”的原则,在法定办结期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其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法定办结时限由30至6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海洋环评文件审批法定办结时限由30至60个工作日压缩至1至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新申请/重新申请事项由30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排污许可变更事项等其他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即办率达到75%。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宗、排污许可证核发22宗。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继续实行双随机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将南沙区划分6个执法网格单元和1个固废组,定人定岗定责,并以落实南沙区环境监察任务书、双随机抽查、各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出动执法人员5926人次,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VOCs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整治、重点断面水环境专项执法和医疗废物环境专项整治等20多个专项,检查企业3013家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696宗,行政强制4宗,行政处罚73宗,罚款总额1225.1297余万元。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把监督执法工作与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完善执法装备,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推进执法规范化,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行政处罚程序(试行)》,严格执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从执法到处罚裁量标准到后督察进行了全过程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项要求,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召开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会20余次,强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保障依法行政。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运用无人机、走航监测设备、无线视频监控等先进手段,采取多样化执法方式,为处理环境信访、污染源排查等工作提供多元化的技术支持。

  不断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要求,规范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网上平台,填报行政处罚案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与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协作的实施办法》,促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

  做好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为配合做好南沙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新形势下生态环境领域下放的29项行政处罚权事项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分局分别组织区属多个镇街召开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改革工作的有序衔接。

  (四)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推动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2020年度市级信用评价,参评企业147家,其中绿牌企业31家,蓝牌企业106家(其中7家为即时修复),黄牌企业4家(其中4家为即时修复),红牌企业6家。修复完成1家企业,修复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南沙区政府网、“双公示”平台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配合上级及区属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守法核查企业4448家次,积极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五)妥善调处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生态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 2331宗,按时办结率100% 。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制定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对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开展学习培训,并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典型案例收集分析工作,以案释法、以案促治,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梳理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加以改进,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对外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重点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新法新规的专题宣讲培训,召开“法企同行”精准培训会议,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检”,指导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一是以六五环境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多渠道发放宪法、民法典、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专项行动宣传;三是用好媒体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宣传媒介。在报刊等主流媒体平台以及村居宣传栏、重要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播放环境法制类公益广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发挥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和环保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培育引导,推进普法宣传全民行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执法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分局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级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环境法治化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南沙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担当,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