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21957144L/2024-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27
名称: 12345热线提醒:户外招牌备案您做了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12345热线提醒:户外招牌备案您做了没?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次数:-

  “您好,我租了一个商铺想开早餐店,想装个招牌和霓虹灯那种灯,物业说要办理一个户外招牌设置审批手续。现在想咨询如何办理?”近日,一市民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牌设置人应当在招牌设置后7个工作日内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招牌备案信息表;(二)招牌的设置位置、形式、材料、尺寸和结构设计图等说明文件;(三)招牌设置和维护安全告知承诺书。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构)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招牌应当由该场所或者建(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整体统筹设计和制作并进行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备案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镇城乡管理办公室依据此规定回复市民,明确解释户外招牌备案所需材料、流程等。指引市民在工作时间前往黄阁镇政务服务综合大楼502城乡管理办公室,领取填写招牌备案信息表、招牌设置和维护安全告知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招牌设置照片。市热线回访市民,市民对回复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信息来源:黄阁镇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