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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81215898T/2024-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5-30
名称: 关于确认冯值生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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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冯值生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30  浏览次数:-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民委员会申请的冯值生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 日-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0-34684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治安管理处。


  附件:冯值生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5月30 日


  附件

  冯值生等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4年3月5日傍晚,高沙村村民冯值生发现邻居房屋失火,于是迅速前往失火地点对火情进行先行控制,同时联系高沙村最小应急单元,并与最小应急单元成员一起灭火。明火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冯值生在房屋着火情况下,不顾自身安危,主动作为,机智灭火,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