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广州市开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陈志明、胡建民、陈盛干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0-34684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治安管理处。
附件:陈志明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陈志明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4年2月3日晚,蕉门公园万达段河边有一群众试图跳河轻生,此时正在巡逻的保安队员陈志明、胡建民和陈盛干听到呼救后立即寻声赶往事发地点。三人到场后,保安员胡建民及陈志明立即跳入河里,对正往河中央深处走去的女子进行施救;保安员陈盛干则在岸边指挥施救并维护现场秩序,同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在三人的通力合作下,轻生女子被成功救上岸。
陈志明、胡建民、陈盛干在危急情况下快速反应,挺身而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