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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公告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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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省、市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实际,现将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进入资格审核名单、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本次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各招聘岗位1:5进入资格审核的比例,确定了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共45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相关安排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2.资格审核地点:

  (1)广州市南沙区镇街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丰泽东路蕉门河社区运动中心四楼)。交通指引:广州地铁四号线金洲站A出口—往祈丰路步行约500米。

  (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

  3.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按《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要求的项目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2)为有效做好资格审核递补工作,自本通知挂网之日起,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核的,请务必在2021年11月5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填写《放弃资格审核声明》(见附件5)并发送至邮箱:nsqrsjrszhk@gz.gov.cn,如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核,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资格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请未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通畅,以免错过递补机会。

  (4)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环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践行信用报考,对恶意报名、恶意攻击其他考生或招聘工作人员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面试相关安排

  广州市南沙区镇街属事业单位: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面试通知书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丰泽东路蕉门河社区运动中心四楼)。交通指引:广州地铁四号线金洲站A出口—往祈丰路步行约500米。

  5、面试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面试通知书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三楼(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

  5、面试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有关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会在面试结束后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位,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时间初定202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地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体检中心)。

  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并保留好缴费凭证及发票,入职后由录用单位予以报销(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2.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组织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

  2.考生务必带身份证、资格审核材料、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有序完成体温检测、“粤康码”及行程卡核验、身份核查等工作;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或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或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场地;

  4.考生应有序进入资格审核场地,不聚集聊天,要求间隔1米以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场地,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5.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符合为“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情况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1月8日中午12点前填写《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见附件6)并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nsqrsjrszhk@gz.gov.cn提前报备后,安排至隔离场地进行资格审核以及面试,具体情况会有专人电话联系,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如有疑问,请联系招考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直属、镇街事业单位咨询、投诉电话:020-39910578,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咨询、投诉电话:020-84980986,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3.广州市南沙区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资料目录

             4.承诺书(样式)

             5.放弃资格审核声明(样式)

             6.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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