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沙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三批)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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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穗组通〔2016〕26号)精神,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区于2016年4月底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在先后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 和 组织考察等程序后,确定 1 名(第 三 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 请书面向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否则不予受理。
二、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 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时间:201 7 年 11 月 7 日至201 7 年1 1 月 15 日 。
五、拟聘 1 人
六、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四楼,邮编:511458,联系电话: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 7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