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 > 建设和交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绿化局)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来源: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字号 : -

穗南交运罚公告〔2020〕001号

广东叮咚电动车租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09月20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演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因当事人的行为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属于较轻违法情节,本机关依法决定给予你单位2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至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领取《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接到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南沙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地址分别为: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联系电话:020-39050121;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电话:020-38180173,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本公告期为六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5日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办公大楼三楼303室  联系人:刘春琳   联系电话:020-39910678  )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