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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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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安办〔2018〕94号)和我局于2018年11月7日印发的《转发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建交〔2018〕3255号)相关要求,各在建工程务必于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工作。截至12月24日,仍有部分项目不够重视,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工作。为此,我局拟对以下未完成购买项目予以通报:平安广州南沙安煦和综合金融电商物流园(基础部分)、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项目、合锦嘉泓·天宇花园(广场)项目一期地基与基础工程等52个工程项目(含在建9项,未开工19项,收尾11项,停工13项),对未按要求落实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凡是未完工项目均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工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施工量)无需购买,但需提供建设和监理单位认可完工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未落实安责险购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任务,确保市、区安委会对我局的年度考核顺利通过。对于未按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任务的工程项目我局将采取责令停工、记录不良行为(不规范行为)和诚信扣分等行政处罚措施。
特此通报。
附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报项目名单(截至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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