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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发布日期: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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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9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建设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建设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把巡察整改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行动自觉。中心党组和党组书记把配合区委巡察作为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落实。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题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落实巡察问题整改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积极整改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推动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担任整改清单具体事项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负责综合协调各项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党组领导班子对反馈问题逐一深入讨论,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
(三)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区重点项目建设、主要目标相结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既着力“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制定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修订制度,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敏感性不强,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2023年9月以来,召开了9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及时传达区委重要指示精神,同步学习和部署。
(2)针对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不够紧密,开展讨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开展深入的理论学习,保证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二是按照季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工作,确保理论和工作有机结合统一。
(3)针对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推进并完成安置区的建设和验收移交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行问题协调机制。自2023年至今,上报区分管领导协调安置区项目事项9宗。三是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自2023年以来,对存在工期滞后情况的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及处罚。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专题学习,加强履职能力和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
2.关于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等文件不到位,工作任务推进滞后方面。
(1)针对学习《南沙方案》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培训学习。一方面于2024年1月邀请区发改局领导进行《南沙方案》专题解读,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专题党课培训讲座,邀请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作《南沙条例》专题解读;另一方面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南沙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二是确立目标和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党课、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南沙方案》等相关文件宣贯,同时编制印发2024年度建设中心培训工作方案,抓住历史机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2)针对落实《南沙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对《<南沙方案>2023年工作计划表》中未完成事项进行全面跟踪督办,并定期通报未完成事项的推进进度和存在问题,现巡察指出的未完成事项已全部办结。二是增强理论学习。通过党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就《南沙方案》、《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开展全面、深入的学习宣贯。
(3)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多层次的理论学习。一方面在2024年4月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另一方面于2024年1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重新学习《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二是进行多方面的研讨交流。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印发的《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事宜指引的通知》、《关于调整<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及招投标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培训及研讨交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方面。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工作分工。已于2023年11月28日党组会上专题部署,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由总经济师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统筹协调指导,全面抓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二是增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已于2023年12月11日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精神,并于党组会8次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传达意识形态学习重要性。印发《南沙区建设中心工作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区建设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粤政易平台和OA系统的通知》,从制度层面抓好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大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传导至每位工作人员。
(2)针对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于2024年1月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区建设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同时根据区委宣传部2024年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
4.关于保密工作仍有欠缺方面。
(1)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保密工作部署专题会。2023年9月,分管保密工作的总经济师已与其分管部门召开保密工作宣传会,并对保密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别与其分管部门召开保密专题学习会,结合具体工作再次强调了保密工作要求。二是宣贯保密工作要点。2023年11月,由分管保密的总经济师再次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保密会议宣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三是完善涉密工作管理。并于2024年3月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涉密采购、涉密会议及活动、涉密人员管理等十七项制度。
(2)日常保密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开展严格保密自查。通过采用保密检测软件及部门人员自查等手段,于2023年9月完成2023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均不存在涉密情况。二是完善涉密文件管理。全面核实涉密文件管理流程,补充完整涉密文件收发登记,填写知悉范围、保密期限等内容,于2024年4月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保密制度汇编》。
(3)保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一是制定涉密设施工作方案。已于2024年1月党组会审议保密室建设和涉密计算机采购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送区委保密局备案。二是开展涉密采购。已于2024年2月通过询价程序选取采购和建设服务单位。三是按计划完成涉密设施建设。于2024年4月完成采购涉密计算机工作及保密室建设,并于2024年5月通过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缺陷方面。
(1)针对党组会、办公会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已于2024年2月党组会审议通过《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印发,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范围。二是规范决策机制和责任分工。已于2024年2月对《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议事决策机制与责任分工授权委托管理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实施,明确党务工作按程序召开党组会或党支部会议后,由相应的党组或党支部书记签发。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会议议定范围边界。已于2024年2月完成《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修订并印发实施,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事范围。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纳入党组会讨论决策,同步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3)针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未纳入“三重一大”制度,存在较大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制度修订。已于2024年2月完成“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并印发,统筹考虑中心列支的政府投资项目支付情况,将单个项目单笔支付资金额度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纳入党组会的议事范围。二是修订完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根据“三重一大”及相关制度要求,修订完善《建设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并于3月25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三是宣贯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已于2024年4月组织学习宣贯《建设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6.关于依法依规履职水平有待提高方面。
(1)针对依法办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多方面增强依法办事意识。中心各部门加强对专业领域的制度规范学习,强化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依规建设。同时,自反馈问题以来,也多次通过各项目的代建例会、监理例会等多渠道全方位向项目参建各方进一步宣贯学习普及使用预拌砂浆以及有关树木迁移、文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参建单位依法建设、合规建设意识。二是加强区内单位协同。针对项目建设用地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快项目建设用地整改与落实。一方面加快用地组卷工作,主动与区规自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开展违法图斑会审,对相关涉嫌违法用地的项目及时定性、明确整改时限,加快完善用地手续或高标准开展整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善用区内机制,遵照区有关历史违法用地分类处置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积极完善历史用地报批手续,完成历史项目用地报批梳理,并已积极对接区规划国土部门,申报建设用地;同时,中心举一反三,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对新增新开工项目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对部分项目存在部分范围用地手续不全有涉嫌违法用地的,已立即采取停工、复绿等措施,消除违规隐患。第三方面强化项目现场管控,特别是针对建设项目现场水泥砂浆等材料规范使用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参建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理方现场监督旁站责任,督促其对所建所管项目的水泥砂浆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已对违规使用散装水泥的涉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第四方面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要求,依规开展文物保护,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单位对文物进行安全监测,做实做细项目建设过程对周边文物保护措施,保障项目建设期间文物保护区的安全。三是充分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上报区分管领导协调相关事项,做到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
(2)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问题靶向,深入研究分析,加快推进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以此同步加快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结合项目用地及征拆等推进实际,探讨研究分阶段许可模式。三是坚持“工程第一、规范有序”,加强内部学习,组织宣贯培训,提升建设中心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和效率,于2024年1月宣贯《南沙区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并就依法按照基建程序推进项目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在《区建设中心房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和2024年4月10日,印发实施《区建设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项目结算工作指引》。
(3)针对未按照《印花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专场学习,已于2024年1月组织中心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印花税法》有关规定,同时邀请了第三方审计单位、法律顾问详细研究讨论《印花税法》条文条款,并对合同印花税缴纳计税依据进行了学习研究。二是加强对合同印花税缴纳工作的管理,建立合同印花税缴纳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梳理新签合同清单,及时跟进合同印花税缴纳工作。
(4)针对未及时掌握政策变动导致多支付款项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及时掌握政策变动,共享政策变化信息,进一步促进中心各部门及参建单位各方依法依规履职。已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处理。二是举一反三,一方面延伸对其余在建项目开展类似问题的专项全面梳理排查,并对自查发现的同类问题项目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已完成了自查项目的整改。另一方面深入项目一线,加大学习与培训广度深度。强化工作责任,提升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方面。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记录随意潦草问题的整改。一是编制《选人用人纪实工作要点》。明确撰写会议记录时应客观、完整、准确记录各位与会人员的讨论情况,撰写会议纪要时应严格按照会议原始材料进行整理,注意材料的规范性表述。二是明确管理责任。就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记录随意潦草问题,于2023年11月29日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其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细致度,压实工作责任,按规定全面如实记录会议讨论关键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4年1月12日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参加区人社局组织的人事业务培训和区委组织部组织的选人用人专项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工作要求。
(2)针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参建单位责任。已于2023年10月27日对参建单位进行约谈,要求提高认识,稳定技术力量,安排驻场人员,及时解决系统问题,保障系统平稳运行,配合中心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密切沟通,对接区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系统终验。二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验收。已于2023年12月25日再次向区政数局申请开展信息系统项目验收并已根据区政数局要求提交终验材料。2024年2月6日邀请区政数局及咨询机构专家来中心开展系统预验收,并完成提出的整改意见。2024年3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及终验会议,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取得专家签字认可的《项目终验意见》,并于2024年4月11日取得区政数局关于项目验收意见的函。
(3)针对审核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一是排查合同资料管理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完成建设中心历年摇珠资料全面核查工作,暂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确立岗位分工。重新修正了《建设中心招标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明细表》,压实部门管理人员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职责。
(4)针对合同签订把关不尽责,自查自纠落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对已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开展全面自查,对部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时,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24年1月完成建立清单,跟进项目退还质量保证金情况。二是完善合同管理。按照梳理清单完成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以补充协议形式明确在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堵塞有关漏洞。
(5)针对办理转固手续不及时,不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转固工作。认真梳理14个已完工移交使用及因故未及时办理转固手续的项目情况。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在全面梳理14个项目整体情况后,制定详细结算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结算决算及转固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计划管控,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及转固工作,对已完工项目积极办理结算决算工作。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缺失方面。
(1)针对预付款比例缺乏严谨的决策程序,自由裁量空间大,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预付款支付管理制度。已于2023年12月修订并印发《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建设项目预付款管理工作指引》,预付款支付比例超合同价款(工程费用)10%的,或单笔预付款支付金额达到“三重一大”制度中工程项目大额资金起点的,明确由区建设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支付预付款。二是宣贯预付款支付管理制度。已于2024年2月相关业务部门的项目负责人集中认真学习《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建设项目预付款管理工作指引》,压实各工程管理部门责任,严格按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2)针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轻,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于2023年建设中心人员年度考核评价中,根据《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关于项目管理与业务工作推进落实不力追责问责办法(试行)》《南沙区建设中心工作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对2023年度触及负面清单的3人进行处理。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就未落实文明施工常态化管理问题,对7位项目经办人开展集体约谈。三是加强日常监察。通过监察人员项目管理履职情况,并形成季度监察报告于党组会通报,同时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风廉政教育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项目廉政走访。根据年度内部监察计划,有序开展项目廉政走访,了解项目进展、问题困难等情况,同步对项目代建、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洁提醒。二是加强项目廉政管理。邀请区纪委监委与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共同对新开工项目的代建、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对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开展廉政座谈工作。三是多管齐下提升管控水平。实行“双合同”管理,与公开招标类工程合同同步签订了廉洁合同202份;抓早抓小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根据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廉洁队伍建设,工程项目廉洁共建等要求,研究制定了《区建设中心廉洁行动方案》。
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方面。
(1)针对项目工人工资发放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经督办,涉事项目已完成整改工作,项目已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处理。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及时办理开设工人工资账户,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按实名制登记工作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在建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在建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管理行为。三是全面摸查在建项目工人工资情况。一方面各项目每月开展工人工资自查工作,并填写收集《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台账登记表》,全面掌握中心各项目情况;另一方面开展月度工人工资支付工作检查。定期到在建项目检查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针对化解信访投诉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一是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处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广州市南沙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制度》制度,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中心办公会通报了2023年度信访及12345工单办理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加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提升信访处理能力。积极参加区信访局组织的培训会,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做好源头化解工作。
(3)针对群众诉求响应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为方便群众诉求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现场显眼位置均设置项目参建各方相关信息,自巡察以来就群众诉求对重点项目开展5次走访工作。二是认真研究处理诉求。在收到群众12345热线及信访等诉求后,按照12345及信访等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及梳理,会同区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或座谈,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加快解决群众诉求。关于明珠湾大桥排水方案实施的情况,2023年9月1日,中心组织了排水方案现场协调会,针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与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南沙街等相关部门研究并制定解决措施,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实施并投入使用,于2023年12月26日按批复的方案实施完成后移交区水务局。
10.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缺位方面。
(1)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普遍逾期问题的整改。一是增强计划管控。已于2024年1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根据项目所处阶段,采取清单式管理模式,制定已完工待验收项目验收计划,加快验收和移交投入使用工作。编制已验收待结算项目结算计划,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工作。二是加快工作环节衔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及时结合征地拆迁、用地报批、管线迁改、苗木迁移等难易程度,与工程管理部门紧密对接,科学制定总控计划并督促实施。三是建立问题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计划调度会,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及计划执行情况,针对计划滞后项目制定追赶措施,适时编制总控计划调整计划,及时纠偏;定期更新并印发《南沙区建设中心项目协调事项简报》,坚持立足自身化解矛盾问题,必要时提请区层面协调解决;并对项目建设滞后的具体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2)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督促整改。针对巡察检查的个别项目存在现场扬尘、未封闭管理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并验收,严格按照平面施工方案进行围蔽施工,及时与周边村民就项目建设的影响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压实参建单位责任。根据合同及相关规定发出对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通报(穗南建中〔2024〕44号),相关单位将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报建设中心,同时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常态化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到检查项目开展安全文明警示教育活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要求各项目持续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管理,中心将对不满足文明施工、“6个100%”的项目不定期检查并通报,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并针对个别项目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开展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追责问责。四是开展季度检查。按计划有序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大检查,自巡察以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大检查,强化质安监管。
(3)针对工程分包程序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分包管理检查。已于2023年12月开展分包管理专项检查,对分包程序、专业分包资格、分包合同、计量支付合规性、资料归档等进行检查,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分包工作指引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定期通报存在问题。2024年1月就分包报审不规范问题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认真学习《分包管理内部工作指引》,强调分包工作程序,严格分包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4)针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就施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变更报审工作。根据变更管理办法,再次强调由产权单位提出的需求,请其在上报其区分管领导审批后,再交由中心实施变更手续;因现场实际情况需调整的变更,由中心召开变更需求会论证其合理性后再推进变更手续。在项目变更的需求明确的情况下,同步推进变更手续和现场施工。自巡察指出问题以来,中心已完成变更审批112份,变更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定期举行变更协调会议。根据变更管理办法,分市政、房建、水务三大板块定期组织召开变更专家会及领导小组会,加快推进项目变更的审查。三是加强宣贯学习。已于2023年12月各部门宣贯学习了《关于修订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南沙区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工程变更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并于2024年3月召开结算变更培训会。
11.关于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不严方面。
(1)针对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存在问题整改。针对巡察指出5个项目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参建单位进行梳理研究,要求按期整改完成。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坚持依制度管项目,进一步规范管理,持续开展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季度代建考核、月度设计巡检等工作,通过加强管理使高质量建设取得新成效,建设质量品质得到提升。三是以评优创优促进项目品质化建设提升。通过项目评优创优活动,提升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省中医等项目获得质量奖项;于2024年4月10日举办安置区品质化提升方案专题会进行交流。
(2)针对部分尚处于维保期内项目质量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项目回访。已于2024年3月对学校、图书馆、市政道路等项目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开展进一步的排查工作,制定质量问题清单,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回访记录,保证维保期项目质量。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已于2024年3月完成与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使用单位开展交流沟通,并同步发函要求参建单位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三是加强宣贯教育。已于2024年3月针对典型质量问题向参建单位进行宣贯教育,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对典型问题进行总结出防范措施,做好工程质量管控。
(3)针对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技术方案。针对已完工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已于2024年2月份完成质量问题整改技术方案的编制。二是持续跟进督促质量整改工作。通过对维保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现场与使用单位及参建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全过程监督整改并对每处已整改的点进行联合验收等一系列的跟进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控宣贯教育。已于2024年3月份对建设中心在建工地进行质量管控要点开展宣贯教育会议,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做好工程质量管控。
12.关于工程项目结算送审材料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责任未压实方面。
(1)针对已结算项目核减率超5%的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项目管理。针对结算项目核减率超5%的项目,已于2024年1月18日对核减率超5%的项目因结算审核履职不到位的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并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29日分批对项目代建、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强化参建单位结算审核的责任意识。二是积极靠前服务。就结算资料的编制要求,工程资料的常见问题进行宣贯培训。三是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积极引入专业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自巡察以来,新实施的19个项目全面引入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加强投资控制,落实限额设计工作,确保造价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
(2)针对评审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落实整改。一方面在结算评审中核减相关费用,同时通报批评了建设管理单位,并于2024年1月18日约谈了结算核减率超5%的建设管理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于1月26日通报批评了相关单位。另一方面针对弃土运距确认把关不严的问题,对5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追责问责。二是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度。建立送审财政评审前召开集中核查会的核查机制,积极组织对已完工待结算项目在送审财政评审前组织召开结算资料集中核查会。三是优化项目管理。在代建例会、结算推进会、结算约谈会及结算宣贯会要求送审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四是加强宣贯学习。已于2024年2月29日对完工项目及验收项目的参建单位进行了结算工作指引的宣贯,明确了送审资料要求。
(3)针对项目结算评审资料递交时间跨度长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资料核查机制。建立了送审财政评审前召开集中核查会的核查机制,组织参建单位就13个项目在送审财政评审前召开结算资料集中核查会,对结算资料进行了再次审核把关,提升了送审结算资料的质量。二是定期督促按计划完成任务。已对结算送审补正资料不配合、不积极、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等影响结算送审进度的各参建单位组织召开结算约谈会13次,召开结算工作及联络会议6次,下发督办函93份,下发律师函18份,下发通报3次。强化了对参建各方的工作督导,加快结算工作推进。三是加强结算工作统筹管理。发函征询南沙区司法局,处理了初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结算原则约定的上限的争议问题;向省定额站发函征询;组织召开了项目结算工作会议,加快了结算评审进度。
13.关于工程项目结算移交问题多方面。
(1)针对项目结算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攻坚克难,积极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已完成39个标段送建设中心审核,完成15个标段送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完成13个标段结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结算工作实际,梳理规范结算流程,已于2024年4月10日修订完善《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项目结算工作指引》,并已印发执行。三是加强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已于4月2日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结算工作专项检查,指出相关问题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立即整改。四是进一步压实总承包单位责任。已分别组织约谈了4个总承包单位,在会上重申强调了结算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升总承包单位结算工作重视程度,促进结算工作推进。
(2)针对市政项目移交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完工项目验收与移交工作。巡察至今,已邀请区住建局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步开展推进项目移交。二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会同区住建局对已完成或已通车的市政道路按“分段移交,分段管养”的原则,办理移交手续使其同步开展管养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代建例会、部门例会等督办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明晰责任,督促建设管理单位收集移交资料加快项目移交。四是修改完善制度。已于2024年1月召开办公会审议《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验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目前正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14.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薄弱方面。
(1)针对安全施工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风险防范,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已于2024年1月11日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生产警示会,深刻吸取安全问题的教训。二是加强重点项目巡检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追责,同时,对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增加了新要求,针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中心规定及合同条款的行为,建设管理单位需与建设中心工程管理部共同商讨并形成处理意见。三是召开季度安全管理大会。已于2024年1月组织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暨2023年度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大会,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及通报,分析存在的不足,切实提升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2)针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督导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下发违约处理决定书进行处罚。二是从严从紧落实考勤。对中心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下发相关通知,持续加强各项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常态化开展季度检查。建立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大检查工作机制,自巡察以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大检查,强化质安监管。
(3)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责任清单。深入研究解读省住建厅关于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管理规定,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二是全面推行质安交底制度。制定质安交底范本,要求新开工项目全覆盖进行质安交底,并书面签订质安交底书。三是建立危大工程评审专家评价制度。对参与论证的专家进行评价,对不合格者列入不推荐名单,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参建各方采取常态化管控,避免安全生产责任缺位现象,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推进。
15.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方面。
(1)针对未制定办公会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已于2024年2月编制印发《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办公例会会议制度》,明确办公例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要求,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质量。二是加强干部培训。组织中心内部各部门对《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办公例会会议制度》进行宣贯,提高思想认识,理解并掌握办公会议有关要求,提升建设中心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2)针对项目资金支付制度有缺陷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已于2024年2月完成“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同步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建设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二是加强制度宣贯。于2024年4月组织各部门培训和宣贯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以便业务部门落实资金支付制度。
(3)针对公章和公文收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科学安排分工。认真检视,于2023年10月16日修订《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将立行立改工作体现到中心制度完善层面,加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印章由在编人员进行管理,按要求及时调整分工;收发文工作由中心雇员负责,后续调整仍由在编人员或雇员负责。二是排查人员管理风险。组织了中心各部门开展排查,举一反三,制定了《区建设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编外人员不能独立负责中心党建、人事、保密工作以及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仅协助在编人员开展工作,并根据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
16.关于服务合同执行不到位方面。
(1)针对项目人员配置与招标合同规定的要求不相符问题的整改。一是从严从紧落实要求。通过发函、约谈等手段强化服务单位责任意识,已于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26日两次发函至服务单位,于2024年2月6日组织召开专题督办会,督促其于2024年2月28日前按招标合同规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以及补充1名高级职称人员。二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对照合同要求,自查自纠,要求服务单位南沙建管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更换项目负责人,并于2024年2月22日南沙建管已补充完善高级职称人员,形成项目督导机制,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2)针对法律顾问审核不尽责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法律顾问责任。已于2023年12月约谈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法律顾问提高服务意识,设身处地地为建设中心提供法律意见,为建设中心的合法利益提供保障;要求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提供人力支撑,尤其针对诉讼案件沟通事项繁琐、诉讼时间长等特点,增加服务手段,确保诉讼案件得到有效沟通。二是提高干部业务能力。2023年11月以来,通过参加学习讲座、部门例会集中学习2次,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认真查漏补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3)针对公众号运营未按合同履约问题的整改。一是坚决履行合同约定。合同期内已组织公众号服务团队制作视频10条,其中7条同步至视频号,其余在公众号推文中发布。中心已要求服务团队另外制作3条,并于2023年11月3日已全部同步至视频号,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制作并发布10次。二是规范合同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举一反三,确保其他服务项目内容严格按合同落实,确保良性运转。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责任分工。已于2023年11月1日印发《关于调整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建设中心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党务、纪检监察工作,党组成员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同时,调整部门人员分工,明确中共党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号召非中共党员的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3年12月以来,共有4名同志填写了入党申请书,增强党组织后备力量。
(2)针对党建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一是丰富党建活动形式。自2023年11月以来,已组织开展“锤炼党性明方向 以学铸魂再前行”暨参观南沙区政治体检中心主题党日活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参观学习交流、“吹响红色号角 助推高质量发展”党建共建活动等6次不同形式的党建活动。二是部署党建工作要点。已制定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党建全年工作学习,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落细,学风不够端正问题的整改。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小组长对“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学习,并对《南沙区建设中心日常基础党务工作指引》进行宣贯,要求各党小组端正学风,严格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做好党小组原始会议记录。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开展党小组记录本检查,同步规范党小组记录本2023年12月至今的记录。
(4)针对党建带团建失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干部责任。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已于2023年11月29日对人事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每年定期梳理在编干部政治面貌和组织关系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建设中心共青团员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团员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对于符合成立团支部条件的及时成立团支部,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区直机关工委管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激励团员向党组织靠拢。
18.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方面。
(1)针对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提升干部党务能力。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小组组长进行组织生活会前专题培训,要求将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二是强化职工干部团结建设。已于2024年1月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党员相互批评实事求是,直截了当,提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质量。
(2)针对《党员评议表》内容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培训。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小组组长进行党务专题培训,并对《南沙区建设中心日常基础党务工作指引》进行宣贯,规范党员评议程序及手续。二是规范日常党务工作。开展党员评议表核查工作,同步规范填写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表》。
(3)针对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名单与归档信息不相符问题的整改。一是核查党务信息。已于2024年1月查阅干部档案,全面核实优秀党员信息,修正优秀党员《党员评议表》。二是规范日常党务工作。开展党员评议表核查,已规范填写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优秀《党员评议表》。三是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小组组长进行党务专题培训,并对《南沙区建设中心日常基础党务工作指引》进行宣贯,规范党员评议程序及手续。
19.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方面。
(1)针对执行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培训。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9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5人、党组5人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系列文件,交流学习心得,从思想认识上增强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制定《选人用人纪实工作要点》,对动议、确定考察对象工作进行了要求,避免将“确定考察对象”表述为“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明确会议纪要中规范性表述。三是健全建章立制工作机制。制定《选人用人回避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选人用人回避制度。已制定了《选人用人回避工作要点》,明确了回避情况、回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规范公示工作流程。已制定《干部任前公示工作规范》,明确正确的公示期时间,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履行“规定动作”,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遵守发布任职通知的时间,公示期应为发布通知的第二天起计算,确保程序严谨、公正公开。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已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工作要求》,明确查档需要重点关注“三龄二历一身份”、年度考核、奖惩信息等,严格对照“凡提四必”制度要求,对于岗位有变动或晋升的,均应按照提拔的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能简单理解为只有管理岗提拔才需要查档,确保客观如实反映干部实际情况,把合适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
(3)针对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纪实材料存在较多错漏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已制定了《选人用人纪实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讨论研究等环节,完善干部选任程序,归类整理好资料,确保工作到位、严守纪律、杜绝搞变通、简化程序的现象发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举一反三,已制定了《选人用人考察工作指引》,加强对干部考察纪实材料的核实力度,建立“经办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联动审核机制,由监察审计部门对选拔过程中统计材料进行监督复核。
20.关于服务外包与驻场人员管理存在缺失方面。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已于2024年1月完成了建设中心全体编外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形成了编外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表,明晰岗位廉政风险。二是强化落实廉政建设要求。已于2023年11月专题召开了编外人员管理会议,宣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岗位廉政风险,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调编外人员的人员管理与廉政建设要求。三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已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建设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醒会,强调要正确对待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纪律和规矩意识。
(2)针对人员使用不规范,容易出现工作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人员分工。具体调整在编人员负责公章管理工作,印章保管和使用由相应业务部门在编人员负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和驻场人员的管理。已于11月24日召开针对建设中心编外人员的宣贯会,进一步对保密及党风廉政工作宣贯,并下发《区建设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各部门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强调编外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记录和规章制度。三是完善人员管理机制。要求各部门根据《区建设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及《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驻场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根据部门工作职责,重新梳理调整服务外包和驻场人员的工作分工,核实驻场人员派驻约定合同时限并及时调整。同时要求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变化调整情况及时报备至综合管理部、监察审计部。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1.关于落实工程结算等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要求整改问题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自2023年11月以来,已完成6个项目决算。已对57个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分类梳理出结算资料较完整、参建单位联系较通畅的项目,制定详细的结算工作计划表。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27次会议协调推进结算工作,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对未按计划时限要求完成变更手续、结算工作的参建单位下发共计98份督办函,对21个经多次催办、约谈、组织会议、发督办函仍未能按要求推进结算的参建单位发出律师催告函;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三是加强结算和决算工作的衔接。自2023年11月以来,已制定7个项目的服务类计划,已完成3个项目合计8份服务类合同审核,正积极推进剩余未结算服务类合同,已取得蕉门河两岸道路完善工程决算批复。四是加强计划管理。自2023年11月以来,我中心全面推进结算工作,举一反三,除省委巡视整改项目外,同时推进其余项目,通过强化督导,30个标段已送建设中心审核,12个标段已送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9个标段已完成结算评审,并完成了6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2)针对工程进度款计量不准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落实整改。对项目计量不准问题扣回相关款项,并对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处罚或通报处理。二是加强宣贯学习。在代建例会、部门例会进行宣贯学习,组织部门人员及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对工程款计量支付的学习,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及相关计量规则对各单位强化计量支付严谨性、真实性管理;并加强对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审核监管,对于审核偏差较大、审核不严的单位,从严从重处理。于2024年3月进行宣贯学习,提升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3)针对执行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仍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投标要求。经约谈,省中医院项目中标单位出具了《关于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马震聪在本项目的参与情况说明》,明确马震聪仍然作为技术负责人按要求履职,按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技术负责人职责。二是加强合同交底。举一反三,已在后续新开工的3个项目的进场会中进行合同交底,强调合同人员管理要求,并加强合同内容的各层级审核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管理
区建设中心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建设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一)加强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主题教育成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质效结合推动建设中心各项工作。
(二)紧紧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中心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长期坚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南沙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9078836;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传媒大厦6、7楼,邮政编码:511458;电子邮箱:nsqjszx@gz.gov.cn。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党组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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