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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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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G2023-008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2022年-2025年)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140号2301房自编08-13室
被投诉人: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评标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了“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2022年-2025年)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项目”投标后,向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异议,反映第二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技术商务部门得分与其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商务资料实际得分不符,导致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出现偏差;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与其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商务资料实际得分不符,导致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出现偏差,向我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人主张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分有误依据不足,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20-84983284、020-3905012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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