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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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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G2022-15166
二、项目名称:万环西路快速化改造(下横沥南岸至南中高速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主)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成)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被投诉人:(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520室
被投诉人:(主)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了“万环西路快速化改造(下横沥南岸至南中高速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后,向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提出异议,反映被投诉人投标文件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向我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未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投诉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存在投诉人反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20-84983284、020-3905012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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