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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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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G2021-1382
二、项目名称: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凤凰大道改扩建供水管线迁改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元新路26号703室
被投诉人:广州市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广州南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60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了“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凤凰大道改扩建供水管线迁改工程”投标后,向招标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广州南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反映被投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内容中并未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违反了《广州市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向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招标人于7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开”栏中,发布了本项目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打包文件,里面包含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相关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投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20-84983284、020-3905012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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