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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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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区已于2019年1月1日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精神,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区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所有专业类别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二、上述专业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按原有程序和流程办理,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备案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投资类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备案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办理。
三、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南沙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含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企业投资类项目)。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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