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 > 建设和交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绿化局) > 招标投标
来源: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投诉人: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南街24号
被投诉人: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口岸大厦906室
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在参加了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项目仓储区工程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投标后,因对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7月2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查,情况如下:
一、投诉人称: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公司”)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部分内容不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招标公告1.4.7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的建设规模以服务合同的工程内容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诉人认为需同时提供三项资料方可满足要求: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服务合同;③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现评标委员会认为只需提供二项资料就满足要求: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合同三项之一;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
投诉人对此不予认同,理由:
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与“服务合同”是以“、”分开,对比“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明显可以分辨出属不同要求:前者均需提供,后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2.对于业绩的证明材料的要求中:业绩的建设规模以服务合同的工程内容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很明显,“服务合同”是单独的一项要求,而不是与“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一体。如果以评标委员会的理解: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只需提供三项之一的条件就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如果只提供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则难以认定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二)关于中轻公司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附件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6点资格审查文件(e)(f)的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2020年7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信息资料进行查询,认为中轻公司资质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均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诉人不予认同。理由:
投诉人于2020年6月29日查询中轻公司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资料,发现其单位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均已过有效期。现评标委员会根据2020年7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信息资料进行查询,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3 10:00:00)之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信息为依据,核查中轻公司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各项信息及上传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以此评判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三)关于投标保函问题,评标委员会认为中轻公司提供的保函为电子投标保函,即满足招标文件3.10的要求。投诉人对此不认同,理由:
1、根据招标文件3.10.1.6:投标人应按照附录17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函的彩色扫描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投标保函的形式)。现中轻公司提供的投标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应不予认可,其资格审查应为“不通过”。
2、经对比招标文件附录17“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及中轻公司提供的“投标保函”,中轻公司的“投标保函”内未全部涵盖招标文件附录17“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的内容:“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轻公司的投标保函只提出了“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可提起索赔,而未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亦可提起索赔的保证。因此,此投标保函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不予认可,其资格审查应为“不通过”。
投诉人请求我局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重新核查“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
二、被投诉人称:
(一)招标文件内容:
1、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累计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仓库项目设计业绩。【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的建设规模以服务合同的工程内容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e) 投标人资质证书;(f)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e)、(f)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档案信息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3、(j)投标保证金(如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银行投标保函原件须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投标文件中为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录17)。
(二)被投诉人的意见:
1、中轻公司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提交了服务合同与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7月20日评标委员会复审对“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这点,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只需提供上述三项之一的条件,该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2、投诉人在2020年6月29日查询中轻公司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资料,发现其单位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均已过有效期。现评标委员会根据2020年7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信息资料核实,中轻公司资质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均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根据招标文件P18页3.10投标保证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查实中轻公司提供的保函为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满足招标文件3.10的要求。
三、我局查明:
(一)本项目由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组织招标,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于2020年6月2日至6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0:00,本项目评标于6月2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评标室)进行,中标候选人情况于6月29日0:00至7月2日0:00进行公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投诉人于2020年6月30日向被投诉人提出异议,因对被投诉人异议答复不满,于2020年7月2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
(二)投诉事项1业绩证明材料问题
经查阅中轻公司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轻公司资格审查文件的所有业绩提供了业绩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于6月24日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审,中轻公司通过了资格审查。此后,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于7月20日进行评标复核,针对投诉人对中轻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业绩均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的质疑,评标报告称,对“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这一事项,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只需提供上述三项之一的条件,中轻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对原评审结果予以维持。
经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该公告1.4资格条件1.4.7业绩要求载明了“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累计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仓库项目设计业绩。【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的建设规模以服务合同的工程内容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根据上述招标公告要求,其中业绩的规模、业绩的认定时间的评审依据是服务合同文件,可见,服务合同是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中标通知书和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是此业绩是否进行过招标的证明材料,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是证明业绩是否已完成的材料。本项目招标公告则明确载明了“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
(三)投诉事项2中轻公司和项目负责人企业诚信档案信息问题
本项目招标公告1.4资格条件1.4.2载明了“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1.4.3载明了“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载明了“……(e) 投标人资质证书;(f)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e)、(f)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档案信息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经核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轻公司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0:00前的企业诚信档案历史版本信息:
1、中轻公司“企业信息一览”的资质信息页面显示:资质证号为A144006887,证书有效期为2024-01-29,其中序号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的发证日期为2014-01-20,有效截止日期显示为2019-01-20。查阅该司“在线查看”的附件链接栏,其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显示有效期为:2024年01月29日,业务范围包含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中轻公司企业信息一览中,“专业技术人员”页面已载明了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魏松的人员信息。
据此,中轻公司的资质证书的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并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该司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魏松是其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且经查阅中轻公司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中轻公司提供了项目负责人魏松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在中轻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故未发现中轻公司资质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不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诉事项3投标保函问题
本项目招标文件3.10投标保证载明了“3.10.1 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按以下其中之一方式递交:3.10.1.1广州公交资源交易平台代收(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3.10.1.5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注:适用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
经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本项目开标系统信息,中轻公司提供了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额80000元。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3.10投标保证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经业主确认的成果证明文件,中轻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业绩只提供了业绩合同、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但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却认为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的三项之一,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现责令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改正,由招标人依法开展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另,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中轻公司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投标保函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2和投诉事项3予以驳回。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沙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一楼,39910148,39050121)或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3号楼,受理窗口:广州市华利路61号5楼,联系电话:83124847)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