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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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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接到群众关于华南不良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的举报,现就华南公司相关情况向社会公众作风险提示:
华南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广东省《关于做好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善后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政府批准,违规设立不良资产(属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在企业名称中违规使用“交易中心”字样,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相冲突。我局于2017年5月责成天河区政府督促华南公司更名并进行整改,不得从事交易场所业务,但华南公司多年来拒绝整改更名,与广州地区个别银行机构等开展涉不良资产转让业务(相关案例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目前,华南公司因无法通过登记住所进行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3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华南公司不具备交易场所、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资质,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天河区政府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请相关市场主体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资质的交易场所开展金融资产、不良资产交易业务,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避免因交易平台无资质对自身造成业务违规风险。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银保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天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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