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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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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诈骗形式复杂多变、手段不断翻新,各类案件层出不穷,且隐蔽性、迷惑性不断攀升,特别是冒充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类案件仍是众多电信诈骗案件中较为突出的犯罪类型。据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排查负面舆情发现,实施电信诈骗的不法分子多采取以下手段:一是冒充通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手机号“涉嫌发送垃圾短信、诈骗短信”“身份证被盗用办理手机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名义故意恐吓机主;二是通过准确说出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将电话继续转接到所谓的“公检法部门”(不法分子的同伙)进一步博取受害人的信任;三是以“资产清查”“保护资金”为由,要求受害人将名下银行账户资金转至其提供的“办案账号”“安全账户”,进而实施诈骗。
套路千万种,骗钱第一种;诈骗别当真,挂机就报警。国家机关部门不会通过非正常途径或非公开方式要求事主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等私密信息,也不会要求点击可疑网络链接和下载程序,更不会要求将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在此,我局会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郑重提示广大群众谨防电信诈骗,及时关注“广州反诈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协助识骗防骗。如已发生被诈骗的情况,受害人应及时通过法律诉讼、“穗安防诈”“金鹰投诉举报中心”小程序实名举报、属地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及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牢记“五个凡是”:
1、凡是自称“银行、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通信管理局”等部门人员,以“涉嫌洗钱、诈骗”等为理由主动帮忙转接电话至“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语音视频”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话内容“绝对保密”、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逮捕令”的,都是诈骗!
4、凡是要求手机电脑下载软件、点击网页链接“接受调查”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把资金归集到指定账户(无论自己名下还是陌生账户),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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