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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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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2019〕205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省、市、区相关部门已对注册地在南沙区的商业保理企业进行了清理规范。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在清理规范中第一批被列入“失联”、“空壳”的434家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予以通告。通告期为30天(从通告公布之日算起)。通告期满后,仍未与我局(邮箱:zhouhancheng@gz.gov.cn)联系并开展整改的企业,我局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附件:南沙区第一批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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