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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发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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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优化金融服务业创新营商环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政策背景
2020年,南沙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推出了优化提升“1+1+10”的政策文件。同年8月,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印发《关于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之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优化细则》”),全面推出2.0版的金融扶持政策。
本次新出台的《暂行办法》是《优化细则》第三十六条的配套文件,用于细化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活动论坛补贴、特色金融创新奖的有关规定,通过“两奖一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营造良好金融创新发展氛围,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作用。
二、政策亮点
(一)“优”:优化建设开新局,让服务平台更添“生气”
通过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奖励,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激发平台建设积极性,增强平台对南沙的贡献力度。
(二)“强”:强化创新出新绩,让特色金融更接“地气”
通过特色金融创新奖,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调动企业参评广东金融创新奖、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最佳案例等省级奖项积极性,激活金融创新源动力。
(三)“活”:活跃氛围抢新机,让活动论坛更聚“人气”
通过金融活动论坛补贴,鼓励大中小型活动论坛落户南沙,塑造南沙活动招牌,以活动促进招商,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增强活动磁吸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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