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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养老院简介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字体: -

  南沙区养老院是南沙区第一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是一所集生活照护、出入院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委托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居家上门服务、中医慢病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机构,可收住自理、半失能和全失能老人。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于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

  南沙区养老院设有医务室、药房和康复室等医疗用房,配置有医生、护士、药剂师、康复师、营养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其中以中医慢病管理及康复理疗,认知障碍康复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打造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为长者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体检、慢病治疗等全方位、立体化的医疗服务。目前已与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中心医院)、广州南沙灵山医院、广州市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麦迪(广州)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穗康口腔门诊部、广州市老人院达成战略合作,实现绿色转诊、老年病专家在线问诊及定期线下巡诊等服务。

南沙区养老院养老收费标准

生效日期:2021年7月1日

收费项目

1.住房费(元/人/月)

自理双人房

700

介助双人房

700

介护五人房

350

2.伙食费(元/人/月)

普通餐费

900

鼻饲流质营养餐费

1000

3.护理费(元/人/月)

自理区

三级护理(一般照顾护理):适用于自理长者

500

护理区

二级护理(半照顾护理):适用于介助长者

800

一级护理(全照顾护理):适用于介护长者

1000

4.水电费(元/人/月)

住房费包含室内每人每月20千瓦时电、10立方水的费用,超出部分按实际支出收取。

5.个性化服务收费

在入住老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6.保障金

入院时需缴交费用保障金15000元,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治、设施设备损坏赔偿。

7.困难群众

低保、低收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我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特困人员不收取费用。

备注

1.上述费用不含长者衣物、鞋袜、纸尿片/尿裤、纸尿垫、洗漱用品等生活用品费用。

2.上述费用不包含个性化服务费、医疗服务费等项目。

3.住房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最新的规定调整。

4.伙食费随市场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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