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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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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符合补录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按“排序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自行查询录取结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或未以规定形式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无异议。2024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补录情况详见附件。
2.各中小学于2024年7月8日前,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家长办理学生注册入学手续。家长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2024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补录情况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电话:390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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