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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来穗人员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生毕业希望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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